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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紅白二事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們知道很多時髦的老友記,已經預早為自己的身後事打點,所以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一下安排身後事。

在舉行任何安葬儀式之前,死者的家屬或朋友,必須要先為死者領取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亦即死亡證。

在香港,現時最普遍的遺體處理方式,就是火葬。政府轄下有六個火葬場,食物環境衛生署的火葬預約聯合辦事處會處理火葬申請。

安置靈灰方面,市民一般都會選擇放在骨灰龕位。所有靈灰安置所都必須得到食環署批准才可以經營。如果您選擇的私人靈灰安置所沒有獲食環署發牌,就要留意了。因為靈灰安置所如果不符合法例或租賃條件,政府可以不批准它們再運作。如果您已經向這些無牌安置所付錢,法律上會視為是訂立了普通合約協議,要打官司才可以追討賠償。為了保障公眾利益,政府正制訂《私營骨灰龕條例》新法例,而在新法例實施之前,選擇靈灰安置所時,要留意它們是否符合所有法律和政府要求,簽約或付錢之前,最好跟負責人搞清楚,安置所一旦結業,會如何賠償。

相比火葬,土葬要花費的錢就比較多。食環署轄下有四個公眾墳場,香港一些宗教和其他團體,亦有經營私營墳場。公眾墳場的骨殖,必須在埋葬六年之後撿拾。

近年政府提倡一些新的處理靈灰方式,其中一種是將骨灰撒在政府管理的八個紀念花園。另一種被視為較環保的方式,就是海上撒灰。公眾可以將靈灰撒在本港三個指定海域之內。有關所有殮葬儀式的詳細資料,大家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到食環署網頁看看。

如果想將遺體運到香港以外的地方殮葬也可以的,只要先在死亡登記處申請許可證,以及獲得該地點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批准,就可以自費安排運走遺體。

不要以為過身以後,只剩下一副臭皮囊,其實死後也可以做善事的。香港有不少病人都在等待器官移植,捐贈器官就可以為他們帶來重生的希望。大家可以到衛生署設立的器官捐贈登記網站,或填寫器官捐贈卡,登記捐贈器官,同時告訴家人您的意願,因為過身之後,還要獲得家屬同意,醫護人員才可以取走器官。器官捐贈並沒有絕對的年齡限制,好像是眼角膜,80歲以下的都可以使用,皮膚捐贈就更是多少歲也可以。

除了我們的網頁,食環署的網頁也備有「辦理身後事須知」小冊子,可以讓大家多點了解如何辦理身後事。希望這一節的資訊可以幫到大家吧。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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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灰撒海

身後事的安排

公眾可選擇把骨灰撒放在本港三個指定海域內,包括塔門以東、東龍洲以東或西博寮海峽以南。

食環署逢每星期六上午會安排免費渡船從北角東渡輪碼頭出發,在特定時段前往不同的指定海域讓市民進行撒灰儀式:

  • 東龍洲以東海域 (4月至9月)
  • 西博寮海峽以南(10月至3月)

渡船服務每次可為25位先人撒灰,每家庭最多共11位親友上船,船上有禮儀師協助市民舉行簡單悼念儀式。

除了食環署的免費渡輪服務,家人亦可自行安排船隻出海,透過私營公司自費租用船隻出海,市民可根據個人喜好或需要安排個性化的悼念儀式,市民應自行判斷收費與服務的選擇及品質,有關服務詳情及比較可參閲政府綠色殯葬網站

海上撒放骨灰是較環保的葬儀,為了對海洋生態的影響減到最低,除了骨灰和限量的花瓣外,公眾不可將祭品等其他物品撒到海裡。

無論選擇政府提供的免費渡輪服務或自行安排船隻,市民均須按照程序申請,可按這裡下載申請表,填妥後申請人可到九龍或港島墳場及火葬場辦事處提交申請。如選擇自行安排渡船服務,申請人應與有關公司或機構擬定好出海日期及時間後再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