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付工資
「工資」是以任何形式設定或計算的報酬、收入、津貼、小費及服務費,用以支付僱員已完成或將會做之工作。津貼包括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及超時補貼,均包括於工資的定義內。
一名僱員應得之年終酬金、產假薪酬、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疾病津貼、假日薪酬、年假薪酬以及代通知金,均以上述工資之定義來計算。但工資並不包括:
- 僱主提供的任何住宿、教育、食物、燃料、水電或醫療之價值;
- 僱主就任何退休計劃之供款;
- 屬賞贈性質並只隨僱主的酌情權而支付之佣金或勤工津貼;
- 非經常性的交通津貼,或任何實際開銷的出差交通開支或交通特惠價值;
- 任何應付予僱員以支付其因工作而招致的特別費用;
- 年終酬金,或屬賞贈性質並隨僱主酌情權發放之年終花紅;
- 在僱傭合約完結或終止時所支付之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