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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認為,紅白二事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們知道很多時髦的老友記,已經預早為自己的身後事打點,所以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一下安排身後事。
在舉行任何安葬儀式之前,死者的家屬或朋友,必須要先為死者領取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亦即死亡證。
在香港,現時最普遍的遺體處理方式,就是火葬。政府轄下有六個火葬場,食物環境衛生署的火葬預約聯合辦事處會處理火葬申請。
安置靈灰方面,市民一般都會選擇放在骨灰龕位。所有靈灰安置所都必須得到食環署批准才可以經營。如果您選擇的私人靈灰安置所沒有獲食環署發牌,就要留意了。因為靈灰安置所如果不符合法例或租賃條件,政府可以不批准它們再運作。如果您已經向這些無牌安置所付錢,法律上會視為是訂立了普通合約協議,要打官司才可以追討賠償。為了保障公眾利益,政府正制訂《私營骨灰龕條例》新法例,而在新法例實施之前,選擇靈灰安置所時,要留意它們是否符合所有法律和政府要求,簽約或付錢之前,最好跟負責人搞清楚,安置所一旦結業,會如何賠償。
相比火葬,土葬要花費的錢就比較多。食環署轄下有四個公眾墳場,香港一些宗教和其他團體,亦有經營私營墳場。公眾墳場的骨殖,必須在埋葬六年之後撿拾。
近年政府提倡一些新的處理靈灰方式,其中一種是將骨灰撒在政府管理的八個紀念花園。另一種被視為較環保的方式,就是海上撒灰。公眾可以將靈灰撒在本港三個指定海域之內。有關所有殮葬儀式的詳細資料,大家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到食環署網頁看看。
如果想將遺體運到香港以外的地方殮葬也可以的,只要先在死亡登記處申請許可證,以及獲得該地點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批准,就可以自費安排運走遺體。
不要以為過身以後,只剩下一副臭皮囊,其實死後也可以做善事的。香港有不少病人都在等待器官移植,捐贈器官就可以為他們帶來重生的希望。大家可以到衛生署設立的器官捐贈登記網站,或填寫器官捐贈卡,登記捐贈器官,同時告訴家人您的意願,因為過身之後,還要獲得家屬同意,醫護人員才可以取走器官。器官捐贈並沒有絕對的年齡限制,好像是眼角膜,80歲以下的都可以使用,皮膚捐贈就更是多少歲也可以。
除了我們的網頁,食環署的網頁也備有「辦理身後事須知」小冊子,可以讓大家多點了解如何辦理身後事。希望這一節的資訊可以幫到大家吧。拜拜。
遺體捐贈
遺體捐贈的選擇
香港現時由兩間大學各自接收捐贈遺體,主要用於醫學教育、研究及培訓等用途,分別為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以及香港大學「大體老師」遺體捐贈計劃,而遺體捐贈者的身體,在醫學院的使用上,一般有以下三種用途:
- 醫療專業學生之人體解剖學教學
- 醫學研究、手術或醫護培訓
- 標本教學,數碼化教育及研究
了解醫學院的遺體捐贈詳情
兩所醫學院均有網站解釋遺體捐贈計劃的詳情內容,在醫學教育及研究目的上大致相同,但執行細節上各自不同之處,遺體捐贈登記人及其家屬可電話或電郵查詢了解,選擇合適自己的方案。
香港中文大學醫學院「無言老師」遺體捐贈計劃
https://bodydonation.sbs.cuhk.edu.hk/
香港大學「大體老師」遺體捐贈計劃
選擇遺體捐贈計劃的考慮
有意遺體捐贈人士可登記兩所醫學院的遺體捐贈計劃,甚至同時登記器官捐贈的「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並向直系親屬或身後事主要聯絡人反映捐贈意向的優次,方便身後能把遺體捐贈至當時最合適的醫學院,一般考慮層面如下:
- 了解醫學院對尊重先人及家屬的措施﹔
- 接待查詢及跟進遺贈流程的細緻度﹔
- 遺體教學及逗留於醫學院的時間有多久﹔
- 遺贈登記及身後捐贈,能否選擇教學模式﹔
- 家人在接送遺體及火化時的可參與度﹔及
- 遺體在教學後及火化後的骨灰安排
家屬在先人離世後的安排
遺體捐贈者離世後,家屬(或主要聯絡人)需主動通知醫學院,醫學院在得知「死因醫學證明書」(表格18)內註明之死因,並了解遺體狀況是否適合,或殮房空間飽和等因素,會盡快回覆接收或拒絕接收,使死者的身後事宜能視乎情況而再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