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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房屋是很多香港市民的居所,各位老友記又是否知道,現時有多少人住在公屋?答案是超過二百萬人。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有關公屋的事。
香港房屋委員會設有公屋輪候冊,讓合資格的申請人租住公屋。家中有長者、足夠歲數的單身長者、及同意一同居住的長者,都可以獲安排優先編配公屋。
在公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房委會可以讓公屋住戶調遷,其中一項計劃,就可以安排年輕的公屋租戶搬近些年長父母,方便照顧。
除了申請公屋和調遷會有特別處理,入住公屋單位的長者,符合資格的話,還可以申請津貼,在家中安裝緊急警報系統,亦即平安鐘。
如果經濟有困難,付不起租金,當局亦有租金援助計劃。相反,公屋租戶經濟好些,不需要資助,當局就會減少房屋資助。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住滿十年的公屋或中轉房屋住戶,每兩年就要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家庭總收入超過資助入息限額的住戶,就要按情況多付些租,不申報的話,就要繳付雙倍租金。
另外,房委會每兩年會檢討公屋租金,並且每月抽樣二千個公屋住戶進行調查,獲選的住戶是要強制申報入息的,而且必須要如實申報資料,如果漏報瞞報都屬犯法,嚴重的可以被判監。
作為公屋租戶當然要負責任了,好像是要保持單位及環境衛生和清潔、不可以破壞公眾設施等,詳細內容可以參考房委會的公營房屋政策。
針對屋邨環境衛生問題,房屋署在03年推出「屋邨清潔扣分制」,即現時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列出28項不當行為,包括噪音滋擾、亂拋垃圾等,如果違規,住戶可以被扣3至15分,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租約或暫准證就會被終止,兩年之內不能再申請公屋。
除了扣分制,租戶如果濫用公屋資源,被證實之後,不單會被終止租約,還可能會被檢控。濫用公屋包括分租或轉租單位、丟空單位、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甚至進行不法活動等。如果情況嚴重,房委會還可以即時終止租戶的租約。所以,千萬不要在公屋內藏有私煙或毒品,或在單位內非法聚賭,因為除了犯法之外,還隨時被當局收回公屋單位,連累家人也沒有地方住。
有關公屋的問題,大家除了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之外,還可以向房委會查詢。多謝大家收聽。
屋邨管理扣分制
扣分制在2003年推出,當時名為「屋邨清潔扣分制」,主要針對有損屋邨環境衛生的不當行為;在2006年易名為「屋邨管理扣分制」。
扣分制目前涵蓋28項不當行為,違規者將按其行為的嚴重程度,被扣3、5、7或15分。如公屋/中轉屋住戶在兩年內被累計扣除16分,其租約/暫准證將被終止。
你可瀏覽房屋署的網頁,或致電房委會熱線(2712 2712)了解扣分制的基本資料。不當行為的例子包括噪音滋擾、亂拋垃圾等。
按扣分制扣除的分數,將由觸犯有關不當行為當日起計有效兩年。在這兩年內,遭扣除的分數不會因租戶轉換戶主或刪減家庭成員戶籍而提早撤銷。如租戶在分數有效期間因受重建等情況而調遷單位,其在原居單位遭扣除的分數,將會轉移到新居單位的戶籍上。中轉屋住戶遷往公屋時(例如透過公屋輪候冊),其在中轉屋單位遭扣除的分數,亦會轉移到新居單位的戶籍上。隨著有效期屆滿,遭扣除的分數將會失效,並會從住戶的總扣分內扣減。
租戶如遭扣分,戶主及其所有成年家庭成員將獲通知,以提醒他們立刻行動,避免重犯。除非受非自願調遷(如重建)影響,任何住戶若按扣分制被扣分,會遭禁止透過邨外或邨內調遷安排,申請另一個或更佳/更大的單位。
當遭扣除的分數在兩年內累計達16分,房委會可根據《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19及19A條,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有關住戶的租約。租戶可就該遷出通知書向上訴委員會(房屋)提出上訴(《房屋條例》(香港法例第283章)第20條)。
由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因違反扣分制或其他租約條款而被房委會終止租約的前公屋租戶及其在租約終止時年滿 18 歲的家庭成員,由終止租約翌日起計的五年內,不得透過公屋輪候冊申請公屋。房委會亦不會把質素較佳的單位(以地理位置、樓齡和樓層而言)編配予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