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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房屋是很多香港市民的居所,各位老友記又是否知道,現時有多少人住在公屋?答案是超過二百萬人。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有關公屋的事。
香港房屋委員會設有公屋輪候冊,讓合資格的申請人租住公屋。家中有長者、足夠歲數的單身長者、及同意一同居住的長者,都可以獲安排優先編配公屋。
在公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房委會可以讓公屋住戶調遷,其中一項計劃,就可以安排年輕的公屋租戶搬近些年長父母,方便照顧。
除了申請公屋和調遷會有特別處理,入住公屋單位的長者,符合資格的話,還可以申請津貼,在家中安裝緊急警報系統,亦即平安鐘。
如果經濟有困難,付不起租金,當局亦有租金援助計劃。相反,公屋租戶經濟好些,不需要資助,當局就會減少房屋資助。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住滿十年的公屋或中轉房屋住戶,每兩年就要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家庭總收入超過資助入息限額的住戶,就要按情況多付些租,不申報的話,就要繳付雙倍租金。
另外,房委會每兩年會檢討公屋租金,並且每月抽樣二千個公屋住戶進行調查,獲選的住戶是要強制申報入息的,而且必須要如實申報資料,如果漏報瞞報都屬犯法,嚴重的可以被判監。
作為公屋租戶當然要負責任了,好像是要保持單位及環境衛生和清潔、不可以破壞公眾設施等,詳細內容可以參考房委會的公營房屋政策。
針對屋邨環境衛生問題,房屋署在03年推出「屋邨清潔扣分制」,即現時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列出28項不當行為,包括噪音滋擾、亂拋垃圾等,如果違規,住戶可以被扣3至15分,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租約或暫准證就會被終止,兩年之內不能再申請公屋。
除了扣分制,租戶如果濫用公屋資源,被證實之後,不單會被終止租約,還可能會被檢控。濫用公屋包括分租或轉租單位、丟空單位、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甚至進行不法活動等。如果情況嚴重,房委會還可以即時終止租戶的租約。所以,千萬不要在公屋內藏有私煙或毒品,或在單位內非法聚賭,因為除了犯法之外,還隨時被當局收回公屋單位,連累家人也沒有地方住。
有關公屋的問題,大家除了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之外,還可以向房委會查詢。多謝大家收聽。
調遷
在公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房委會設有下列幾類調遷計劃,以配合租戶的各種需要:
- 天倫樂調遷計劃
- 公屋租戶紓緩擠迫調遷計劃
- 改善居住空間調遷計劃
- 長者戶全免租金計劃
- 邨內調遷
- 特別調遷
- 受屋邨清拆影響的提早搬遷計劃
- 大型維修或改善計劃的調遷安排
- 「改建一人單位」及「一型長者住屋單位」租戶的調遷安排
- 公屋「寬敞戶」的調遷
對年長租戶而言,天倫樂調遷計劃最為切身。
天倫樂調遷計劃
此計劃提供調遷機會給公屋租戶,遷往其年長父母或年青一代現居的屋邨,以便互相照顧(若受房屋資源所限,則可能獲編配至鄰近而有合適空置單位的屋邨)。
凡居於租住公屋的年長父母,可提名一名成年兒女或兒女之配偶,在此計劃下申請調遷;成年子女亦可提名其父母或其配偶的父母申請調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