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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和萬事興」當然最好,但如果老友記真的遭遇不幸,身邊的人對您不好,可以怎樣做?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虐待長者,即是虐老。
現在香港並沒有法例定義何謂虐老,社會福利署就有「處理虐老個案程序指引」,將虐老歸納為六種形式,讓我們逐一為大家說一下。
第一種是「身體虐待」,即對長者造成身體傷害或痛苦。如果因為沒有提供預防措施而令老人家受傷,也算是身體虐待,但如果是意外導致的傷害,就不算是虐待。
第二種是「精神虐待」。出言侮辱、罵老人家、孤立他們、令老人家長期受驚、侵犯長者的私隱,或無必要地限制長者的活動範圍或自由等,都是精神虐待。
第三種是「疏忽照顧」,即嚴重或長期忽視長者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例如沒有為老人家提供足夠的飲食、衣服、住宿、醫療、護理等,以致危害他們的健康或性命。安老院舍、醫院等,如果沒有盡照顧長者的責任,令老人家受傷害,也算是疏忽照顧。
第四種是「侵吞財產」,包括任何涉及剝奪長者財富、或罔顧長者利益的行為。
第五種是「遺棄長者」。照顧者或監護人,如果沒有合理原因而離棄老人家,導致他們身體受傷或心理創傷,好像是將老人家送進醫院時虛報地址,令醫院沒法聯絡家人,就屬於這一種虐待。
最後是「性虐待」,亦即性侵犯長者,包括向老人家展示自己的性器官、非禮及強迫進行性行為。
雖然本港沒有法例專門處理虐老的個案,但有不少法例,其實也可以處理與虐老相關的個案的,好像是襲擊、傷人、非禮、盜竊、搶劫、欺詐相關的罪行等。《家庭暴力條例》就訂明,法庭可發出強制令,保護任何人,免受親屬的暴力對待。而安老院舍的經營,亦受法例規管。至於精神虐待、疏忽照顧和遺棄長者,就暫時沒有法例處理。
不過,無論遇到甚麼形式的虐待,受害人除了可以報警之外,還有很多機構和服務組織,願意伸出援手。衛生署提供了這些機構和組織的聯絡方法,有需要的老友記,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
如果不幸受到虐待,千萬不要覺得家醜不外傳而啞忍,不要怕沒有面子,也不用怕,勇敢一點求助,很多人都樂意盡力幫忙的。希望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可以幫助有需要的老友記吧。拜拜。
虐老形式
身體虐待
- 身體虐待是指對長者造成身體傷害或痛苦,而這些傷害並非因意外或因沒有提供任何預防措施所引致的。
精神虐待
- 精神虐待是指危害或損害長者心理健康的行為及/或態度,包括羞辱、喝罵、孤立、令長者長期陷於恐懼中、侵犯長者私隱,及在不必要的情況下限制長者的活動範圍或活動自由等。
疏忽照顧
- 疏忽照顧是指嚴重或長期忽視長者生活上的基本需要(例如沒有為長者提供足夠飲食、衣服、住宿、醫療、護理等),以致危害長者的健康或性命。疏忽照顧亦包括沒有根據醫生的指示,給予長者所需的藥物或輔助器具,以致長者身體遭受傷害。
- 如正規服務提供者(例如安老院舍、綜合家居照顧服務隊、醫院等)因沒有遵行照顧長者的責任,引致長者遭受傷害,亦可被視作疏忽照顧。
侵吞財產
- 侵吞財產是指任何涉及剝奪長者財富或罔顧長者利益的行為,包括在未經長者同意下,奪取長者的財物、金錢或資產(例如房屋資產,或公屋戶籍等)。
遺棄長者
- 遺棄長者是指負責提供照顧的人或監護人在欠缺合理原因下離棄長者,導致長者身體受傷或心理創傷。如家人將長者送入醫院時虛報地址,令醫院無法聯絡家人,商討有關長者的醫療及福利事宜,亦屬遺棄長者。
性虐待
- 性虐待是指性侵犯長者(包括向長者展示自己的性器官、非禮及強迫進行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