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聽此題目之錄音
有人認為,紅白二事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們知道很多時髦的老友記,已經預早為自己的身後事打點,所以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一下安排身後事。
在舉行任何安葬儀式之前,死者的家屬或朋友,必須要先為死者領取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亦即死亡證。
在香港,現時最普遍的遺體處理方式,就是火葬。政府轄下有六個火葬場,食物環境衛生署的火葬預約聯合辦事處會處理火葬申請。
安置靈灰方面,市民一般都會選擇放在骨灰龕位。所有靈灰安置所都必須得到食環署批准才可以經營。如果您選擇的私人靈灰安置所沒有獲食環署發牌,就要留意了。因為靈灰安置所如果不符合法例或租賃條件,政府可以不批准它們再運作。如果您已經向這些無牌安置所付錢,法律上會視為是訂立了普通合約協議,要打官司才可以追討賠償。為了保障公眾利益,政府正制訂《私營骨灰龕條例》新法例,而在新法例實施之前,選擇靈灰安置所時,要留意它們是否符合所有法律和政府要求,簽約或付錢之前,最好跟負責人搞清楚,安置所一旦結業,會如何賠償。
相比火葬,土葬要花費的錢就比較多。食環署轄下有四個公眾墳場,香港一些宗教和其他團體,亦有經營私營墳場。公眾墳場的骨殖,必須在埋葬六年之後撿拾。
近年政府提倡一些新的處理靈灰方式,其中一種是將骨灰撒在政府管理的八個紀念花園。另一種被視為較環保的方式,就是海上撒灰。公眾可以將靈灰撒在本港三個指定海域之內。有關所有殮葬儀式的詳細資料,大家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到食環署網頁看看。
如果想將遺體運到香港以外的地方殮葬也可以的,只要先在死亡登記處申請許可證,以及獲得該地點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批准,就可以自費安排運走遺體。
不要以為過身以後,只剩下一副臭皮囊,其實死後也可以做善事的。香港有不少病人都在等待器官移植,捐贈器官就可以為他們帶來重生的希望。大家可以到衛生署設立的器官捐贈登記網站,或填寫器官捐贈卡,登記捐贈器官,同時告訴家人您的意願,因為過身之後,還要獲得家屬同意,醫護人員才可以取走器官。器官捐贈並沒有絕對的年齡限制,好像是眼角膜,80歲以下的都可以使用,皮膚捐贈就更是多少歲也可以。
除了我們的網頁,食環署的網頁也備有「辦理身後事須知」小冊子,可以讓大家多點了解如何辦理身後事。希望這一節的資訊可以幫到大家吧。拜拜。
器官捐贈
香港持續有不少急需器官的病患者等待捐贈,而器官移植是許多病人唯一的希望。因此,衛生署設立了中央器官捐贈登記,讓預期捐贈者自願登記,去世後捐贈器官。當然,為挽救性命而捐贈器官是毋須繳費的。
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4(7)條,不論在香港或海外,器官只可以透過衛生署捐贈。
如何報名捐贈器官?
閣下可到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網站登記,也可從同一網站取得登記表格並郵寄或傳真予衛生署中央器官捐贈登記名冊管理主任。你可按這裡登入器官捐贈登記網站。
另外,不選擇登記的預期捐贈者,也可以使用器官捐贈卡。使用此辦法的預期捐贈者,應告知家人他的意願,並時常攜帶器官捐贈卡。
什麼時候可以登記捐贈器官?
器官捐贈沒有絕對的年齡限制。總之,由新生嬰兒到75歲的老人都可以捐贈。具體年齡限制視乎所涉及的人體組織,捐贈眼角膜的是80歲以下,捐贈長骨的年齡限制是16至60歲,皮膚捐贈則無年齡限制。
我可以捐贈什麼器官?
所有器官都可能挽救有需要病者的生命。由於任何器官在被捐贈前會被醫學檢驗,以評定是否合適,捐贈者不必擔心其器官的狀態是否適合捐贈。捐贈者可以按意願,在中央器官捐贈登記或捐贈卡,指定要捐贈的器官;在徵得家屬的同意後,器官才會被移走。移植手術中,醫護人員會絕對尊重捐贈者的遺體,儀容不會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