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生果金)
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俗称「长者津贴」),是为70岁或以上的香港居民每月提供的现金津贴,以应付因年老而引致的特别需要。现时高龄津贴的每月金额为$1,620。
申请人不需通过入息审查。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年满70岁或以上;
- 已成为香港居民最少七年,以及在紧接申请日期前已连续居港最少一年(注);
- 不得同时领取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其他津贴或综合社会保障援助;
- 于领款期间,继续在香港居留;及
- 并非受合法羁留或在惩教院所服刑。
注:
在该年内如离港不超过90天,亦视为符合连续居港1年的规定。
如申请人在该段时间内在香港以外的地方,从事有薪工作及/或因病就医,而又能提供足够文件及理由予以证明,有关的离港日数可获酌情考虑豁免计算。
如何申请高龄津贴?
- 申请人可亲自或由亲友代其前往区内的社会保障办事处,或用电话、传真、电邮、网上表格或邮递方式提出申请高龄津贴。
- 申请也可由其他政府部门或非政府机构转介至社会福利署。
- 申请人亦可在「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表」 及「公共福利金计划申请指引」,填妥申请表后连同有关的证明文件副本寄回或亲自交回社会保障办事处。
- 社会福利署接到申请后,会安排职员会見申请人。
有关高龄津贴的详情,可参考社会福利署网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