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此题目之录音
「快快樂樂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來。」這句口號對於一些從事高危工作的人來說,就特別重要了。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如果在工作期間受傷,有甚麼法例可以保障打工仔。
因工受傷和工傷賠償,大部分都由《僱員補償條例》監管。如果僱員因為工作遇上意外而受傷、或在執行工作期間遭遇意外而導致受傷,僱主都有責任作出補償。
僱員在某些特別情況之下,遇到意外受傷,僱主也要負上賠償責任。好像是僱員乘搭公司車輛上班期間受傷、開公司車輛由家裡上班或由上班地點回家期間受傷、又或是在八至十號風球、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上下班時遇到意外等,僱主都可能要賠償。到外地公幹,往返香港途中出了甚麼事,僱主也可能要賠。但是,如果能夠證明僱員是因為自己嚴重和故意行為失當而受傷,又或是刻意令自己傷得更嚴重,就算申請工傷賠償,也不一定獲得賠償。
也有一些情況,僱主可能不用賠償。好像是僱員受的傷,不會令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也不阻礙他正常工作和賺取全數人工,那麼僱主就不一定要補償。如果僱員刻意弄傷自己、或隱瞞自己曾經受傷,往後因為這個傷害而喪失工作能力甚至死亡,又或是僱員因染上毒癮或酗酒而不能工作,這些情況下,僱主也不一定需要補償。
相信大家都有聽過職業病,《僱員補償條例》就涵蓋了46種職業病。如果打工仔因為工作,患上條例列明的這些職業病,僱主就有責任補償。而僱員一旦因為特定職業病而喪失工作能力,就等同因工受傷,可以得到賠償。
萬一很不幸,因為工作受傷而導致傷殘甚至死亡,法例已經訂明計算賠償的方法,詳情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查詢。除了賠償,僱主還可能要負擔殮葬費和醫療費等其他開支。
不要以為受了傷,只要你不說、我不說,就不用賠償了。因為法例規定,如果發生工業意外導致傷亡,無論是否引致賠償責任,僱主都要在指定限期內向勞工處報告,否則就是犯法,可以被罰款。員工如果發現僱主沒有呈報事件,可聯絡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
另外,無論員工是全職還是兼職,老闆都要根據法例規定,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如果沒有這樣做,可以被罰款和監禁。還有,老闆也不可以扣減員工的薪金,用作支付工傷補償保險費,否則也屬犯法,可以被罰款及監禁。有關工傷就說到這裡,希望大家工作都安安全全啦。拜拜。
工伤补偿保险
不论雇员是否全职或兼职工作(包括兼职家庭佣工及暑期工等),有关雇主均须根据《雇员补偿条例》第40条的规定,为雇员购买及持有有效的工伤补偿保险单。
任何未有购买有效工伤补偿保险的雇主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港币10万元及入狱两年。
雇主亦不能从其雇员的薪酬中作任何方式的扣减以支付工伤补偿保险费。否则,雇主会被罚款港币1万元及入狱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