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贩
在香港街道上设置摊档售货的小贩,必须拥有小贩牌照。小贩只可遵循其小贩牌照上的条件贩卖。
除非小贩持有销售熟食的牌照,否则贩卖时管有任何灶具或加热设备是犯罪的。刑罚如下:
- 如属首次定罪, 可处第2级罚款(现时为港币5,000元)及监禁3个月;及
- 如属第二次或 其后再度定罪, 可处第3级罚款(现时为港币1万元)及监禁6个月。
那么不设摊档,在街上销售可以吗?
即使只是将货品放在路面,陈列任何东西而对在公众地方的人或车辆造成阻碍、不便或危害,都属于犯罪,可处罚款港币5,000元或监禁3个月。
虽然如此,政府已设置特定的小贩认可营业地点,容许小贩每日在指定时间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