聆听此题目之录音
安老按揭是政府特別為長者而設的貸款安排,在2011年推出。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介紹這個計劃。
參加安老按揭的借款人,可以利用在香港的自住物業,作為抵押品,向參與銀行申請安老按揭貸款。借款人可以在固定年期內,每月拿到一筆錢,年期可以是10年、15年、20年、以至百年歸老。遇到特別情況,也可以拿一筆過貸款。借款人仍然是物業的業主,可以繼續住在那裡,直至百年歸老。
除非借款人永遠搬離那個物業,或有其他原因令安老按揭終止,否則借款人可以終身不用還錢。而借款人的繼承人,如果想贖回物業,可以在借款人百年歸老之後,選擇在一定期限之內,歸還按揭。
一般來說,年滿55歲、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沒有破產、沒有涉及破產呈請或債務重組的人,都可以申請安老按揭。而用作抵押的物業,必須要由借款人以個人名義持有,或與另外最多兩人聯名持有,而借款人是在物業內居住。物業的樓齡不可以超過50年,沒有放租、並且沒有任何轉售限制。如果老友記的物業是未補地價的自置公屋或居屋,老友記必須年滿60歲或以上才可以申請安老按揭。
-+=
谁有资格申请安老按揭?
借款人必须:
- 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
- 年满55岁或以上(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业主须为60岁或以上);及
- 现时没有破产或涉及破产呈请或债务重组 (有关个人自愿安排下的所有债务将于贷款起始日以一笔过贷款全数清还除外)。
用作按揭的物业必须:
- 为香港的住宅物业 (透过送赠契约取得的物业或被考虑);
- 为借款人
(i) 作为唯一受益人或以联权共有形式(如超过一位借款人)以个人名义拥有;或
(ii) 以全资及直接拥有(如有一个以上的借款人,所有借款人全资及直接拥有)的香港注册有限公司名义拥有;
- 楼龄为50年或以下(其他将按个别情况考虑);
- 无任何转售限制(有关当局就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所设的转售限制除外,并已获有关当局书面批准);
- 没有出租。
(如借款人已持有有关物业达一年或以上,以及所有借款人均符合下列条件,便可申请将有关物业出租:
(i) 声明已经退休;或
(ii) 因接受长者或医疗护理服务而迁出物业。
如物业为未补地价资助出售房屋,除了符合上述持有物业的年期外,借款人必须获得有关当局的同意。)
联权共有形式持有物业(长命契)
- 借款人之数目上限是3 人(可为夫妻、兄弟姊妹或非亲属人士)。
- 若您以联权共有形式与另一名人士持有物业,您便不可以单独申请安老按揭,物业的所有业主必须共同参与安老按揭,而所有借款人必须是相关物业之业主(联权共有)。
- 所有借款人必须符合相关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