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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大家收聽「長者法網智多聲」。各位老友記,是否聽過「長者三寶」?對了,長者三寶分別是持久授權書、遺囑、和預設醫療指示。這一節我們會為大家介紹三寶之中的預設醫療指示。
預設醫療指示是協助精神健全的老友記,預早決定將來一旦因為重病或意外,陷入昏迷或植物人狀況,無能力做決定時,您想醫生怎樣醫治您或拯救您,甚至不再救您。好像說,如果不幸患了末期癌症,病人可以透過預設醫療指示,指明如果心跳停頓,醫生不用再為他急救。
老友記可能會問,醫生會選擇最好的方法醫治病人,就算將來有甚麼事,家人拿主意就行了。其實不一定的,好像說,如果一個病人已經陷入昏迷無法拯救,但靠儀器就可以維持生命,那麼醫護人員和病人的家人,怎樣決定何時取走儀器呢?如果病人在預設醫療指示中說清楚要怎樣做,就可以幫助醫護人員和家人,在這些艱難的時刻做決定。
那麼預設醫療指示應該怎樣訂立呢?雖然現時仍未有法例規定,但政府已經有指引,讓我們來介紹一下。
任何精神健全的成年人,隨時可以在家人及兩名見證人在場下,作出預設醫療指示。主診醫生要先確保您精神健全。您要在知情和沒有受到不當壓力之下做決定,並且完全知道預設醫療指示有甚麼效用、怎樣更改或撤銷。預設醫療指示這麼重要,最好是白紙黑字寫清楚了。政府已經準備了表格範本,大家可以到長者社區法網下載。
那麼老友記可以給予甚麼指示呢?政府的建議是,如果您出現三種情況,包括病情到了末期、已經昏迷不會再甦醒、或成為植物人,您可以要求,除了基本護理和紓緩治療外,您不同意接受任何維持生命或其他您指定的治療。預設指示只會在您不幸處於剛才所提及的其中一種情況下,才會生效,而且必須要得到最少兩名醫生的確認及證明,才會執行。但要留意了,預設醫療指示並不能夠要求安樂死的,即不能要求醫生主動做一些事,結束病人的生命,否則醫生就會犯了謀殺或協助自殺罪。
老友記在訂立預設醫療指示之後,將來如果想更改或撤銷,只要還是精神健全,隨時都可以這樣做,最重要是白紙黑字寫清楚,以及要告訴醫生和家人。政府也有表格範本,用作撤銷預設醫療指示,大家可以在長者社區法網下載。
很多老友記思想都很開通,不怕談及生老病死。所以,在考慮是否要作出預設醫療指示之前,記得要問清楚醫生,亦可以問問律師。最重要的,是要跟疼愛您的家人談談,讓他們知道您的想法,尤其在某些情況下,您希望或不希望接受甚麼護理,萬一將來有甚麼事,他們也會明白和尊重您的意願。
如果想知道更多有關預設醫療指示的詳情,可以到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慢慢看。這一節就講到這裡。拜拜。
作出預設指示
由於作出預設指示事關重大,準備作出預設指示的您,應先尋求法律意見,並先與家人討論,作出預設指示時亦宜有家人在場。一旦您決定作出預設指示:
1. 主診醫生首先須確保您在作出指示時精神健全,這主要由主診醫生聯同其他護理人員決定。簡單而言,精神健全的定義為:
(a) 有能力明白醫護人員所提供的醫療資訊;
(b) 有能力以自己的個人價值觀和目標為着眼點,理解並考慮這些醫療資訊;以及
(c) 有能力與別人進行有意義的溝通。
2. 您在作出預設指示時,應獲得充分及正確的資料,在知情與沒有受不當壓力下,作出決定。您應獲清楚告知預設指示的效用,以及如何更改或撤銷有關指示。
3. 預設指示應盡可能以書面形式作出。雖然您有自由以自己的方式作出醫療指示,但為了避免因不明確而引致的爭議,政府建議您採用政府建議的表格範本(按這裡下載)。
4. 預設指示應在兩名見證人在場下作出,其中一名見證人應是醫生,而兩名見證人均不應在您的遺產中有任何權益。
5. 如您無法以書面作出預設指示,您可以在一名醫生、律師或其他於您的遺產中沒有任何權益的獨立人士面前, 以口頭作出預設指示。有關指示應予以正式記錄。
6. 政府建議您在作出預設指示時,可以於預設指示中指明,假如您處於下列任何一種情況︰
(a) 病情到了末期;
(b) 陷於不可逆轉的昏迷; 或
(c) 處於持續植物人狀況,
除了基本護理和紓緩治療外,您不同意接受任何維持生命或其他您所指定的治療。預設指示只會在您不幸處於上述其中一類情況時,才會生效。
除非有相反證據,否則以上述方式作出的預設指示會視作符合手續規定,並當作有效的指示。為確保您的意願順利執行,除了醫護人員外,您亦應該將預設醫療指示的副本,交給您的家人、律師、以及受權人/受託人(如有的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