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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法網智多聲

住屋

安老按揭

安老按揭是政府特別為長者而設的貸款安排,在2011年推出。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介紹這個計劃。

參加安老按揭的借款人,可以利用在香港的自住物業,作為抵押品,向參與銀行申請安老按揭貸款。借款人可以在固定年期內,每月拿到一筆錢,年期可以是10年、15年、20年、以至百年歸老。遇到特別情況,也可以拿一筆過貸款。借款人仍然是物業的業主,可以繼續住在那裡,直至百年歸老。

除非借款人永遠搬離那個物業,或有其他原因令安老按揭終止,否則借款人可以終身不用還錢。而借款人的繼承人,如果想贖回物業,可以在借款人百年歸老之後,選擇在一定期限之內,歸還按揭。

一般來說,年滿55歲、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沒有破產、沒有涉及破產呈請或債務重組的人,都可以申請安老按揭。而用作抵押的物業,必須要由借款人以個人名義持有,或與另外最多兩人聯名持有,而借款人是在物業內居住。物業的樓齡不可以超過50年,沒有放租、並且沒有任何轉售限制。如果老友記的物業是未補地價的自置公屋或居屋,老友記必須年滿60歲或以上才可以申請安老按揭。

至於借款人每個月可以拿到多少錢,就視乎他打算參與計劃多少年、物業的樓齡和價值。

舉例說,如果物業價值300萬元,申請人60歲,打算做十年安老按揭的話,他每個月就可以拿到一萬一千多元。如果打算參與計劃直至百年歸老的話,每個月就會拿到六千元。而兩個人一起參加計劃,就會以較年輕的借款人的歲數去計算。如果想知道更詳細一些,可以到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的網頁看看,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有提供超連結。

有興趣申請安老按揭的老友記,首先要聯絡參與銀行,由銀行向您解釋詳情,初步評估您是否符合申請資格。您之後要約見合資格的安老按揭輔導法律顧問,顧問會講解安老按揭的特點、主要法律權益和責任,以及獲得安老按揭貸款之後,有甚麼法律後果。完成安老按揭輔導的申請人,會獲頒發輔導證書。拿到證書之後,就可以到任何一間參與銀行,正式申請安老按揭。銀行批核了,借款人簽好所有按揭文件,就可以拿到安老按揭貸款。借款人在申請時,要支付利息、按揭保費和輔導費等費用。

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準備了一份「重要通知」,在申請安老按揭之前,記得要小心看清楚。這份通知可以在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下載。這一節就講到這裡。拜拜。

公共房屋事宜

公共房屋是很多香港市民的居所,各位老友記又是否知道,現時有多少人住在公屋?答案是超過二百萬人。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有關公屋的事。

香港房屋委員會設有公屋輪候冊,讓合資格的申請人租住公屋。家中有長者、足夠歲數的單身長者、及同意一同居住的長者,都可以獲安排優先編配公屋。

在公屋資源許可的情況下,房委會可以讓公屋住戶調遷,其中一項計劃,就可以安排年輕的公屋租戶搬近些年長父母,方便照顧。

除了申請公屋和調遷會有特別處理,入住公屋單位的長者,符合資格的話,還可以申請津貼,在家中安裝緊急警報系統,亦即平安鐘。

如果經濟有困難,付不起租金,當局亦有租金援助計劃。相反,公屋租戶經濟好些,不需要資助,當局就會減少房屋資助。根據公屋住戶資助政策,住滿十年的公屋或中轉房屋住戶,每兩年就要申報全家入息一次,家庭總收入超過資助入息限額的住戶,就要按情況多付些租,不申報的話,就要繳付雙倍租金。

另外,房委會每兩年會檢討公屋租金,並且每月抽樣二千個公屋住戶進行調查,獲選的住戶是要強制申報入息的,而且必須要如實申報資料,如果漏報瞞報都屬犯法,嚴重的可以被判監。

作為公屋租戶當然要負責任了,好像是要保持單位及環境衛生和清潔、不可以破壞公眾設施等,詳細內容可以參考房委會的公營房屋政策。

針對屋邨環境衛生問題,房屋署在03年推出「屋邨清潔扣分制」,即現時的「屋邨管理扣分制」,列出28項不當行為,包括噪音滋擾、亂拋垃圾等,如果違規,住戶可以被扣3至15分,兩年內累積扣滿16分,租約或暫准證就會被終止,兩年之內不能再申請公屋。

除了扣分制,租戶如果濫用公屋資源,被證實之後,不單會被終止租約,還可能會被檢控。濫用公屋包括分租或轉租單位、丟空單位、將單位用作非住宅用途,甚至進行不法活動等。如果情況嚴重,房委會還可以即時終止租戶的租約。所以,千萬不要在公屋內藏有私煙或毒品,或在單位內非法聚賭,因為除了犯法之外,還隨時被當局收回公屋單位,連累家人也沒有地方住。

有關公屋的問題,大家除了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之外,還可以向房委會查詢。多謝大家收聽。

物業維修與安全

香港多數市民都住在多層大廈,業主在買入大廈單位時,其實不單只是擁有該單位,同時也與大廈內其他單位業主,共同擁有大廈的公用地方。換句話說,每幢多層樓宇內的所有業主,都有責任管理和維修樓宇的公用部分。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說說物業維修與安全。

大廈或屋苑業主,可以成立業主立案法團,合法代表所有業主管理大廈或屋苑。業主立案法團是一個要負上集體責任的法律實體,即是說,法團做了甚麼或沒有做甚麼,所有業主都要負責,但有了業主立案法團,也不代表業主毋須負責管理和維修樓宇的公用部分。

不知道老友記對添喜大廈有沒有印象呢?1994年,添喜大廈外牆石屎簷篷倒塌,造成一死七傷。法庭裁定添喜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要為事件負上部份責任,並且要支付巨額賠償。由於法團沒有購買足夠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法團被頒令清盤,而添喜大廈的每個業主,都要分擔賠償。添喜大廈事件,凸顯了為樓宇公用部分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有多重要。香港政府其後亦立例規定,所有業主立案法團,強制性要為樓宇的公用部份及法團財產,購買第三者風險保險,保單要為單一事故引起死傷而招致的法律責任,提供至少一千萬元的保險。如果法團沒有按法例購買保險或保單無效,管理委員會的每個委員,都要負上刑事責任。

日久失修的樓宇,不單對住戶構成危險,對公眾也造成威脅。為了處理這個問題,香港政府在2012年推出了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計劃,政府每年會揀選數千幢高樓齡的私人樓宇,規定業主或立案法團,找合資格的檢驗人員進行某些指定檢驗,有問題就要維修。完成之後,要向政府呈交檢驗報告和修葺完工報告。如果收到檢驗通知但沒有行動,業主或立案法團就要負上刑事責任,可以被罰款和監禁。

為了幫助有需要的業主應付維修開支,政府推出了「樓宇維修綜合支援計劃(綜合計劃)」,由市區重建局統一運作,提供不同形式的資助、貸款和津貼,協助業主維修。香港房屋協會亦提供特別為長者而設的津貼計劃。有需要的市民,可以聯絡房協或市建局了解詳情,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也概括地介紹各種支援計劃。

要住得舒服,樓宇安全當然很重要,定期檢查和維修大廈,大家都住得安樂了。這一節就說到這裡,多謝大家收聽。

重建及收購物業

香港房屋供應緊張,加上不少地區都出現老化,特區政府的市區重建局和私人地產發展商,都推行重建計劃,希望可以解決問題。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重建和收購物業。

市建局現時主要以三種途徑推行或促進重建,包括市建局主導的重建項目、需求主導重建項目(先導計劃)、以及中介服務(先導計劃)。

市建局主導的重建項目,通常由市建局公布一個重建地點,在憲報和報紙刊登,如果沒有人反對,就可以推行重建。市建局會與現有的業主私人協商,取得他們的業權。住宅物業的自住業主,可以獲得現金補償,或者以樓換樓方式,代替現金補償。如果市建局未能夠以私人協議的方式收購土地,就會要求政府根據法例,收回土地。政府會在憲報刊登公告,三個月之後,業權就歸政府所有。該幅地的業主可以獲得補償。

至於由業主自發的需求主導重建計劃,就由不少於六成七業權的業主,共同向市建局申請,邀請市建局重建他們建議的地盤。市建局會挑選合適的申請重建。

為了協助業主集合土地業權,開展由業主自發的重建項目,市建局透過附屬公司「市區重建中介服務有限公司」,推行中介服務,只要集合一半業權,業主就可以申請這項先導計劃,由市建中介公司代為聘請顧問及游說未參加的業主出售物業。如果想多了解這幾項計劃的詳情,可以參考市區重建局的網頁或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

除了剛才提及的重建方式,大業主如果擁有一幅地至少八成的業權,就可以根據法例,向土地審裁處申請強制售賣所有業權,用作重建。地段一般會公開拍賣,賣到的錢,扣除相關費用之後,會按比例攤分給各業主。如果因為強制售賣土地而出現爭議,各方可以進行調解。長者小業主可以申請調解資助,應付調解會議的開支。如果想了解更多,可以到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看看。

不時也有新聞報道,說有小業主因為不肯售賣自己的單位來重建,結果遭人恐嚇,好像是被人斷水斷電、用膠水封著鑰匙孔或以鎖鏈鎖住鐵閘等。這些行為很可能是刑事罪行,業主如果遇到這些事,應該立刻報警。

老友記遇到重建的問題,除了可以聯絡市區重建社區服務隊之外,還可以向聖雅各福群會、基督教家庭服務中心、救世軍或長者安居協會求助。我們的網頁已經列出它們的聯絡方法。希望我們的資訊能幫到大家吧。拜拜。

醒目長者

長者常犯的罪行

歡迎大家收聽「長者法網智多聲」。相信各位老友記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市民,不過為免不慎犯了法,知多一點就更好了。這一節我們會為大家介紹一些長者較常犯的罪行。

不少老友記都會到內地或出境遊玩,那大家能不能說說,有甚麼是不可以帶回香港呢?會不會立刻想起家燕姐這句話:「帶無衛生證明的生肉入境,是違法的,不要帶入境呀。」對了,沒有官方證明書,而將家禽、或新鮮或冷藏肉類輸入香港是犯法的,可以被罰款和監禁。

內地很常見的盜版光碟又怎樣呢?任何人如果售賣盜版光碟、為了售賣而製作或管有盜版光碟、將盜版光碟輸入或輸出香港、或分發盜版光碟等,都是犯法,可以被罰款和監禁。如果您過關時藏了很多盜版光碟,執法人員可能會懷疑您有不法用途,隨時會被拘捕的。

A貨亦即冒牌貨品,也不可以帶進香港。製作甚至售賣冒牌貨品就更是不可以了,可以被罰款和監禁。

要交稅的物品,例如煙酒,雖然可以攜帶入境,但一定要申報,否則也是犯法。大家常常聽到的「私煙」,即未完稅香煙,無論是管有、提出想購買私煙或售賣私煙,都同樣是犯法。

不少老友記喜歡在公園下棋、玩撲克牌等,有時打打「牙骹戰」沒有問題,但千萬不要賭錢,否則就是非法賭博。那麼在家玩玩「衛生麻雀」可以了吧?只要不是以生意形式經營,並且不會抽佣或「抽水」,就沒有問題了。另外要記住了,賭錢的話,一定要到合法場所,即政府發了牌的地方。在無牌地方賭錢,無論賭甚麼也好,也是犯法的,初犯最高也可被罰款一萬元和監禁三個月,再犯的話,刑罰還會更重。

不時都有新聞報道指有人因為騙綜援要坐牢,那麼怎樣就算是騙綜援呢?這樣的,申請綜援要符合很多規定,例如居港年期、經濟狀況和其他附加準則等,亦要向社會福利署申報資產,如果申請人在過程之中,蓄意漏報或虛報一些資料,或財政狀況有改變但不申報,而這些資料或財政改變,可能影響到申請結果的話,就算是騙綜援了,亦即犯了欺詐罪,最高可以被判監14年。

從前香港滿街都是小販,現在就要領取牌照才可以擺檔,否則就是犯法。如果沒有攤檔,只是將貨物擺在街上售賣,但貨物阻礙到其他人或車輛,甚至造成危險,也是犯法的,可以被罰款或監禁。就算有小販牌照,也要依照發牌條件來售賣貨物,例如小販牌如果不是銷售熟食牌照,攤檔有任何灶具或加熱設備,就是犯法了。

另外,要記住了,千萬不要隨便借自己的銀行戶口給親戚朋友存錢或提款,否則可能會被人利用來清洗黑錢,隨時會犯上洗黑錢罪,分分鐘要坐牢的。

各位醒目的老友記,認識多點法律之後,將來有哪位親朋戚友可能誤墮法網,您們就可以多加提點了。拜拜。

常見騙術

行騙手法層出不窮,但其實萬變不離其宗,騙徒往往都利用受害人的貪念或無知去騙人。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一些常見的騙案。

相信大家比較熟悉的,就是「寶藥黨」、「電子零件黨」和「祈福黨」這些街頭騙案了。寶藥黨跟電子零件黨其實差不多,騙徒都會告訴受害人,有些很賺錢的藥或電子零件,可以割愛賣給受害人,但這些藥和電子零件,根本不值錢。至於祈福黨,就是由一個騙徒假扮善信,帶受害人去找師傅祈福,師傅用受害人的財物作法保平安,然後就偷龍轉鳯,將受害人的財物換走。

有關電話的騙案也愈來愈多。大家看《警訊》也看不少了,騙徒會假扮是受害人的親戚朋友,在電話裡頭說趕著要錢,叫受害人存款到某個銀行戶口。如果大家收到電話,不斷要您猜猜他是誰,又或是只叫媽媽爸爸,又不表露身份的話,就要小心了。

還有,如果收到一些不明來歷的訊息,說您中了獎,也不要上當,因為騙徒等您回覆訊息時,就會告訴您,要付行政費或其他雜費才可以領獎金或獎品,他們甚至會找人假扮專業人士,偽造一些假文件,裝成是領獎品要辦手續,讓受害人深信不疑。當然,受害人付款之後,不會有任何獎金獎品啦。

也有一種騙術,叫「時光共享計劃」,推銷員會先跟受害人進行電話或街頭問卷調查,做完問卷之後就說有獎品送,叫他們出席講座,再在講座不斷遊說顧客參加時光共享計劃,顧客要即時簽約和支付一大筆會費,或是分期付款。

層壓式騙案就是靠不斷叫人入會來賺錢,但並沒有實際業務。如果這個一層層的金字塔崩潰,除了最高層的人之外,所有人都會蒙受損失,還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而倫敦金騙案,就是開辦一些投資講座,遊說受害人授權給第三者投資,但這些代理人投資時,並不會以投資者的利益為考慮,只會不停地進行交易和收取佣金。受害人的資本最後會全部虧蝕或全數用作佣金。至於鍋爐室騙案,就是一些不守法的經紀,用軟硬兼施的手法,叫受害人購買一些沒有價值、甚至是不存在的證券,受害人多數都是退休人士。而在投資熱潮消退之後,這些證券就只會變成垃圾股票或毫無價值的文件。

其實無論甚麼騙案也好,老友記只要多警惕,記住便宜莫貪,不要胡亂相信陌生人的說話,以及不要輕易付錢,覺得有可疑就報警,那麼騙徒就很難騙到您們了。希望聽完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之後,各位老友記又醒目多一點啦﹗拜拜。

保護投資者及結構性產品

歡迎收聽「長者法網智多聲」。說到2008年金融海嘯,相信很多人也會記得「雷曼兄弟」跟「迷你債券」。這次海嘯令很多投資者蒙受損失,而特區政府也很快地採取更多措施,希望更好保護投資者。這一節我們會跟大家說一說這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2008年,雷曼兄弟倒閉,購買了雷曼零售投資產品的投資者,都損失慘重。有投資者投訴,說是銀行或經紀「不當地」向他們銷售「雷曼迷你債券」。他們認為,「迷你債券」這個詞彙有誤導性,因為這些投資產品,其實是「結構性產品」。這些產品實質的機制及性質都很複雜,一般市民,特別是老人家,根本不一定明白是甚麼。

投資者說,銀行職員或經紀推薦投資者購買「迷你債券」時,只是向他們簡單地介紹,說產品「保本」、跟「定期存款相似」、或「低風險投資」,還可以有「可觀的年息」。不過,現實情況是,當雷曼兄弟申請破產保護之後,「迷你債券」大幅貶值,甚至令投資者的本金化為烏有。

另一方面,銀行和經紀就說,他們已經向投資者派發了宣傳單張和說明書,清楚列明這些產品不保本,並且跟雷曼兄弟等公司的信貸掛鈎,亦有清楚披露風險。

結果事件引發一連串的糾紛。香港金融管理局將不當銷售迷你債券個案,轉介給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即證監會),由證監會進行調查,找到足夠犯錯證據就提出檢控。根據法例,任何人欺詐地、或罔顧實情地,誘使其他人以金錢投資,就是犯法。有些銀行職員就因此被檢控。

不過,就算成功控告銀行職員或金融機構,受害的投資者都不會自動獲得賠償。要追討損失了的金錢,就要另行進行民事訴訟。除了打官司之外,投資者跟銀行或金融機構,也可以透過調解和仲裁,解決糾紛。

而在雷曼迷你債券事件之後,證監會修訂了「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加強保障投資者。修訂包括要求分銷商將客戶分類,如果客戶對衍生工具不太認識,就要更解釋清楚產品可能有甚麼風險,給予客戶適當的意見和警告,並保存與客戶溝通的記錄。另外,分銷商在分銷投資產品之前,要披露是否從產品發行人獲得任何收益,並要向投資者披露所有相關資料。而投資者簽署合約購買投資產品之後,可以在冷靜期內改變主意。

政府不時都有廣告,提醒市民投資要做足功課和評估風險,作為醒目的老友記,在進行任何投資之前,都要考慮清楚呀。這一節就說到這裡,多謝大家收聽。

拘捕程序和我的權利及義務

俗語有云「生不入官門」,但如果真的被警察拘捕了,警察要依照甚麼程序辦事,被捕的人又有甚麼權利和義務呢?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

大家可能知道,警察有權截停形跡可疑的人,檢查他們的身份證和問話,甚至是搜身,也知道外出時不攜帶身份證是犯法的,但大家又知不知道,警察向您發問,您可以選擇不回答的呢?因為法例訂明,所有人都有權不會被迫作出對自己不利的證供、或被迫認罪,這就是大家不時聽到的「緘默權」了。另外,如果警察要搜身,都只可以搜相同性別的人,即是說,「阿sir」只可以向男性搜身,女性就由「madam」搜身。

如果警察要拘捕一個人,也有一定程序的。首先,他要告訴這個人因甚麼事被捕。第二,警察必須要講出警誡詞,讓被捕的人知道自己有權保持緘默。警誡詞就是大家看電視時,經常聽到的這句對白了:「唔係事必要您講,除非您想講,但您所講的一切都會記錄下來,並可能成為呈堂證供。」第三,警察必須帶被捕的人到最就近的警署。這些都是被捕人士的權利。

到達警署之後,被捕的人應該可以在會面室的當眼位置,看到「羈留人士通知書」,上面列明被扣留人士的權利。根據通知書,被捕的人有權提出某些要求,例如要求警察讓他們通知親屬或朋友自己被扣留、索取律師名單、申請保釋、要求有食水和足夠食物或茶點,甚至是醫療協助等。如果情況許可,被捕的人還可以要求跟法律顧問私下溝通、以及與警方會面時,要有律師或大律師在場等。

那麼錄取口供時,又是否可以不回答問題呢?答案是可以的。跟查問一樣,警方在錄取口供之前,都要講警誡詞,讓被扣留的人知道自己有緘默權。至於回答了的,就會一字一句寫下來,成為會面紀錄或問話紀錄,即一般人所講的警誡供詞。

至於經常聽到的扣留48小時,又是甚麼來的?是這樣的,警察拘捕一個人之後,應該盡快將他帶到裁判法院提堂,一般來說是在48個小時之內。除非罪行嚴重或有其他充分理由,否則警方應該讓疑犯保釋。如果警方想延長扣留時間,就要向法院申請,被拘留的人也有權反對和申請保釋。

一般來說,如果警察是依法行動,市民應該合作,否則就可能是阻差辦公,是犯法的。但如果您覺得警察的行為不恰當,可以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詳情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這一節就說到這裡,多謝大家收聽。

工作與退休

僱傭關係:合約與工資

歡迎收聽「長者法網智多聲」。無論您是正在打工還是老闆,都應該要認識與僱傭有關的法例。我們會一連幾節為大家介紹一下。這一節就先說一下僱傭合約和工資。

「僱傭合約」,即僱主與僱員之間,就僱傭條款訂立的協議,書面或口頭講的,也算是僱傭合約。只要不違反《僱傭條例》及其他法例,僱傭雙方可以隨意商討和確認僱傭條款的內容,好像是工資有多少、怎樣計算、有沒有加班費和津貼、有沒有雙糧和花紅、辭職要多久之前通知等等。勞工處編製了一份僱傭合約樣本供市民參考,大家可以在勞工處的網站下載。《僱傭條例》規定,僱主必須要在聘請之前,清楚通知員工他們的僱用條件細則是甚麼,否則僱主可以被檢控。

除了僱傭合約,老闆還可以以自僱方式,跟員工訂立服務合約。為避免將來可能有拗撬,老闆在訂立合約時,最好跟對方搞清楚身份,究竟是僱員還是承包商,亦即自僱人士。

至於怎樣分辨僱傭關係與承包關係呢?其實並沒有一個單一而概括的測試的,但可以考慮一些因素,好像是招聘和辭退由誰決定、誰支付工資、謀生工具和材料由誰提供、員工是否可以分享盈利,還是要承擔虧蝕的風險等。勞工處和稅務局都有參考準則,幫助大家評估一份服務合約是否僱傭合約,大家可以到這兩個政府部門的網頁看看。

常常說「出糧、出糧」,但原來工資不單只是薪金的,還可以包括很多東西,好像是小費、交通津貼、勤工津貼、佣金和超時工作補貼,都是工資的一部分。年終酬金、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疾病津貼、假期薪酬、年假薪酬及代通知金等,也是以工資的定義來計算。《僱傭條例》沒有規定僱主一定要發放年終酬金,勞資雙方應該自行達成協議,但如果合約訂明了是有年終酬金,而僱主又沒有根據合約向合資格的僱員發放年終酬金的話,就是犯法,可以被罰款。

由2011年5月1日開始,所有打工仔都受到法定最低工資保障,老闆如果沒有給予最低工資,就等同欠薪。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如果故意及沒有合理辯解,而不準時發工資給員工,就是犯法,一經定罪可被罰款和監禁。勞工處制訂了有關法定最低工資的參考指引,同樣在網站找得到。

有老闆可能會問,工資要準時發放,但伙記壞,扣減他的工資行不行?答案是可以的,但當然不能亂扣了。好像是員工沒有上班、因為疏忽或做錯事而弄壞公司的物品、老闆已經提供食物及住宿費等,都可以是扣減工資的理由,但要按比例扣減,而且是有上限的。任何僱主如果非法扣除僱員的工資,可以被罰款和監禁。

工資當然要準時發放了,就算一時之間周轉不了,老闆最晚也要在工資期屆滿後的七天之內發放工資,否則就是拖欠薪金,要附加利息給伙記的。如果過了一整個月都沒有發薪,伙記就可以當作是雙方的僱傭合約已經終止,他們除了可以拿到法定賠償和終止合約賠償之外,還可以拿到解僱代通知金。僱主拖欠薪金是犯法的,可被罰款和監禁,拖欠薪金之後不支付利息也同樣是犯法,可以被罰款。如果打工仔察覺到老闆有一些破產徵狀,好像是不發工資、將公司的工具搬走等,就不要再等了,應該立刻找勞工處的勞資關係科幫忙。

好了,有關僱傭合約和工資就說到這裡,下一節我們再為大家講更多僱傭關係的議題吧。拜拜。

僱傭關係:終止僱傭關係及解僱事宜

正所謂「天下無不散之筵席」,在職場上離離合合是很常見的。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介紹一下,終止僱傭關係和解僱員工,有甚麼需要注意。

無論您是老闆還是打工仔,在終止僱傭合約時,都必須根據合約規定給予對方正式的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如果合約沒有訂明預先通知期,一般來說,就是要最少一個月前通知。而在終止僱傭關係或僱傭合約屆滿時,僱主就要跟員工「埋單計數」了,說的是他們要向員工支付的錢,當中包括未支付的工資、未放的年假以金錢代替、未發放的年終酬金、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還有約滿酬金或公積金等。除了遣散費之外,僱主必須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將剛才所講的款項,給予離職的員工,通常是在七日之內,而遣散費就要在兩個月內支付。如果僱主不準時給予這些金錢,就是犯法。要留意了,員工不會同時得到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如果想知道這兩種款項怎樣計算,可以到勞工處的網頁了解。

當然,老闆有時候也需要解僱員工。根據《僱傭條例》,假如僱員刻意不服從合法和合理的指令、行為不當、犯了詐騙或不誠實的行為、或慣性地疏忽職守,僱主就可以即時解僱,毋須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即時解僱是嚴重的紀律處分,只有在員工犯了非常嚴重的失當行為,或老闆多次警告都沒有改善的情況下,才可以即時解僱。同樣,如果僱員在履行職務期間,合理地擔心自己會受到暴力或疾病危害、僱員被老闆虐待、或在工作期滿五年的情況下,被醫生證實他永遠不再適合做這份工作,亦可以即時終止僱傭合約,而不用預先通知或給予代通知金。

不過,如果員工懷孕期間被解僱、放有薪病假期間被解僱、或因參加工會而被解僱等,都可能是不合理解僱。

遇到這些問題,員工可以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勞工處職員會安排員工和僱主初步調解,如果解決不了,案件就可能要交由勞資審裁處審理。

任何事最理想當然是「好來好去」,但是萬一不歡而散,打工仔就要爭取自己的權益了。這一節就說到這裡,多謝大家收聽。

僱傭關係:假期

打工仔聽到兩件事情就最開心,一件是加工資,另一件就是可以放假。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說一下打工仔的假期。

《僱傭條例》規定,簽了連續性合約的僱員,有權每七天就可以放一天假,就是大家平常說的例假,亦即休息日。多數人的休息日都在星期日,但也可以是星期一至六的,放哪一天由老闆指定,亦可以不定期放假。如果休息日剛巧是法定假期,就應該要在法定假期之後一天補放休息日。要記住了,除非出現緊急情況,否則老闆不可以強迫員工在休息日上班,如果員工自願在休息日上班,老闆就當然要補假了。老闆如果不准僱員在休息日放假、或強迫他們在休息日工作,會被檢控。一經定罪,可被罰款五萬元。

至於法定假期,就是大家所講的公眾假期,好像是新年、聖誕、清明、重陽和回歸紀念日等等。假如僱員要在法定假期上班,僱主就要在假期前後的 60天之內補假,還要預早通知,不可以付錢要員工在法定假期上班。如果僱主不准員工在法定假期放假而又沒有補假,就是犯法,最高可以被罰款五萬元。

打工仔還有權放有薪年假和病假。一般來說,受聘於連續性合約的打工仔,做滿12個月之後,就有權放有薪年假,年假會根據年資計算,一般有7至14天。至於有薪病假,受聘於連續性合約的話,頭一年的,每個月應該可以累積兩天有薪病假,之後每個月就有4天,有薪病假最多可以累積120天。如果員工連續請超過四天病假、可以出示醫生紙、以及累積足夠日數的有薪病假日,他們就可以享有疾病津貼,通常是相等於員工當時人工的八成。除非員工犯了嚴重失當行為要被即時解僱,否則僱主不可以在員工放有薪病假期間解僱他。僱主如果不准員工放年假、或在放年假期間不支薪、不准員工領取疾病津貼、又或是員工請病假期間無理解僱他,都是犯法,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至十萬元。

有關員工假期就講到這裡,我們會在其他「長者法網智多聲」的錄音,為大家介紹更多與僱傭關係有關的法律資訊,記得留意了。拜拜。

僱傭關係:因工受傷

「快快樂樂上班去,平平安安回家來。」這句口號對於一些從事高危工作的人來說,就特別重要了。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說,如果在工作期間受傷,有甚麼法例可以保障打工仔。

因工受傷和工傷賠償,大部分都由《僱員補償條例》監管。如果僱員因為工作遇上意外而受傷、或在執行工作期間遭遇意外而導致受傷,僱主都有責任作出補償。

僱員在某些特別情況之下,遇到意外受傷,僱主也要負上賠償責任。好像是僱員乘搭公司車輛上班期間受傷、開公司車輛由家裡上班或由上班地點回家期間受傷、又或是在八至十號風球、紅色或黑色暴雨警告生效期間,上下班時遇到意外等,僱主都可能要賠償。到外地公幹,往返香港途中出了甚麼事,僱主也可能要賠。但是,如果能夠證明僱員是因為自己嚴重和故意行為失當而受傷,又或是刻意令自己傷得更嚴重,就算申請工傷賠償,也不一定獲得賠償。

也有一些情況,僱主可能不用賠償。好像是僱員受的傷,不會令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也不阻礙他正常工作和賺取全數人工,那麼僱主就不一定要補償。如果僱員刻意弄傷自己、或隱瞞自己曾經受傷,往後因為這個傷害而喪失工作能力甚至死亡,又或是僱員因染上毒癮或酗酒而不能工作,這些情況下,僱主也不一定需要補償。

相信大家都有聽過職業病,《僱員補償條例》就涵蓋了46種職業病。如果打工仔因為工作,患上條例列明的這些職業病,僱主就有責任補償。而僱員一旦因為特定職業病而喪失工作能力,就等同因工受傷,可以得到賠償。

萬一很不幸,因為工作受傷而導致傷殘甚至死亡,法例已經訂明計算賠償的方法,詳情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向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查詢。除了賠償,僱主還可能要負擔殮葬費和醫療費等其他開支。

不要以為受了傷,只要你不說、我不說,就不用賠償了。因為法例規定,如果發生工業意外導致傷亡,無論是否引致賠償責任,僱主都要在指定限期內向勞工處報告,否則就是犯法,可以被罰款。員工如果發現僱主沒有呈報事件,可聯絡勞工處的僱員補償科。

另外,無論員工是全職還是兼職,老闆都要根據法例規定,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如果沒有這樣做,可以被罰款和監禁。還有,老闆也不可以扣減員工的薪金,用作支付工傷補償保險費,否則也屬犯法,可以被罰款及監禁。有關工傷就說到這裡,希望大家工作都安安全全啦。拜拜。

就業年齡歧視

各位老友記,是否記得這是甚麼廣告?對了,是勞工處宣傳消除就業年齡歧視的廣告。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一下就業年齡歧視。

就業年齡歧視,即是說打工仔或求職者,因為年齡而在職場受到不公平或不相同的待遇。無論招聘、晉升、調職或培訓、僱用條款和條件、員工離職或公司裁員、退休政策、以至投訴和申訴處理程序,都有可能出現就業年齡歧視。

香港目前沒有法例規管就業年齡歧視。勞工處編寫了一份叫「消除就業方面的年齡歧視」的僱傭實務指引,在勞工處的網頁可以下載。不如我們也跟大家介紹一下這份指引的內容吧。

問問大家,老闆最想招聘到甚麼員工呢?不用問,當然是能幹的啦。所以指引都建議老闆,無論是招聘、培訓、升職、調職、或是裁員和「炒魷魚」等,都應該有劃一的甄選準則,以員工的工作能力來評估,而不是用員工多少歲來評估。

例如招聘,除非說要找小演員,又或是某個年齡層的模特兒之類吧,否則招聘廣告不應該提到年齡,只需要寫明您想求職者有甚麼工作經驗、年資、學歷、特別技能或特別工作要求。如果透過職業介紹所找人,也要跟介紹所講清楚,只要合資格就來者不拒,多少歲都無所謂。

面試時問的問題,應該與工作有關,或能夠有助你了解求職者的性格和能力,而不是問多少歲。人工福利怎樣計算,是看職級、職責、年資和經驗,而不是看年紀,同工同酬才是公道嘛。升職、調職和培訓的甄選準則也是一樣。就算不幸要裁員了,也不應該以年齡做考慮。

退休安排也可以加入消除年齡歧視的措施。好像說,員工如果想退休後繼續工作,老闆應該按照個別情況和公司的退休政策等,考慮是否讓他留任。

那麼日常工作又如何呢?如果員工較年輕,做錯事沒有人怪責他,但年紀較大的員工做同一件事就被懲罰,這就是年齡歧視了。指引還說,好的老闆,應該制定內部申訴程序,如果員工遇到不公道的事,被人歧視,可以完全依照程序投訴,公司會一視同仁處理,不會因為年紀或職級等因素厚此薄彼,投訴人也不怕被人秋後算帳。

聽了這麼久,是否發覺要消除就業上的年齡歧視,其實並不是太難呢?希望大家的工作環境跟我們長者社區法網一樣,都是老少咸宜﹗拜拜﹗

強積金

歡迎來到「長者法網智多聲」。我想應該沒有老友記從沒聽過「強積金」這個東西了,但大家對強積金又有多認識呢?不如我們就趁這個機會,簡單地介紹一下吧。

相信大家都知道,強積金制度成立的目的,是為市民提供退休保障。在強積金制度之下,僱主和僱員都要供款,一般來說,是雙方的供款都是僱員薪金的5%。打工仔薪金達到6,500元就要向強積金供款,超過兩萬五千元的,就最多供款1,250元。至於薪金少於6,500元的,就只有老闆要為僱員供款,打工仔不用供款。累積的權益留在強積金計劃,直至僱員到了退休年齡就可以取回。

自僱人士也要向強積金供款的,生意合夥人也算是自僱人士。他們可以在計算應課稅利潤時,扣除強積金供款。至於從事建造業或飲食業的散工,如果年齡介乎18至64歲,就是臨時僱員,可以參加為臨時僱員而設的行業計劃,又或是參加一般的強積金計劃。

打工仔在入職時,老闆已經為他們選定了委聘哪家公司為強積金受託人,「僱員自選安排」就可以讓打工仔有部分選擇權了。僱員可以每年一次將他們累積到的強積金權益,一筆過轉移到自己選擇的強積金受託人和計劃,但僱主或自僱人士的供款就不受影響。

強積金是退休保障制度,所以要等到退休,或年滿65歲,才可以拿回累積的強積金權益。當然也有例外情況了。如果供款人死亡、完全或永久喪失行為能力、又或是在60至64歲期間提早退休或永久離開香港,就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強積金帳戶結餘不超過五千元,而且在過去12個月沒有再向強積金計劃供款,並且聲明無意在可見的將來打工或成為自僱人士,也可以提早取回強積金權益。相反,退休之後不想立刻取回強積金,也可以繼續將權益保留在帳戶裡。

強積金是強制性的,所以所有老闆都一定要為僱員參加及為他們供款。如果僱主沒有這樣做,又沒有合理辯解,就是犯法,最高可判罰款35萬元和監禁三年。違反法例的僱主名單,會刊登在積金局的「違規僱主及高級人員紀錄」,公眾可以查閱。

而在強積金制度實施之前,有另一種退休保障計劃,叫「職業退休計劃」。職業退休計劃跟強積金不同,老闆可以自行決定計劃內容,好像是計劃權益的歸屬、退休年齡、供款額、誰支付管理費用等。

如果想知道更多有關強積金和職業退休計劃的詳情,除了可以到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看看以外,還可以在積金局的網頁找到更多資料。中國人向來都有「積殼防饑」這個觀念,所以好的退休計劃的確是很重要。有關強積金就說到這裡。拜拜。

長者社會福利

社會上未必每個人都生活無憂,政府為有需要的市民,提供不同社會福利,當中不少與長者有關。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介紹一下不同的長者社會福利。

眾多種類的社會福利之中,相信大家最熟悉的就是「生果金」。「生果金」正式的名稱是「高齡津貼。老友記到了70歲,無論有錢還是無錢,都可以申請「生果金」。而正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即「綜援」)的人,就不可以有雙重福利了,所以不能同時領取「生果金」。

特區政府在2013年引入「長者生活津貼」,向年滿65歲或以上符合資格的長者,每個月發放一筆比生果金更多的津貼,作為扶貧措施。年滿65歲的老友記,資產和入息限額不超過規定的話,就可以申請,詳情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

至於申請綜援就有更多要求。除了要通過入息審查和資產審查之外,受助人亦不可以離港太久,好像是60歲或以上、或傷殘受助人,每年就不可以離港超過180日。

有些老友記選擇在內地養老,政府就推出了「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向符合資格、並且在廣東或福建省養老的綜援受助長者,繼續提供現金援助。

不合符資格申領綜援、正租住私人樓宇單位的老友記,如果有需要和符合資格,就可以考慮申請關愛基金的津貼。

有關各種社會福利和津貼的詳情和申請方法,大家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向社會福利署和關愛基金查詢。

記住了,無論申請甚麼社會援助也好,都要誠實,提供的資料要準確和全面。如果申請人或其他家庭成員狀況,有甚麼改變,而這些改變有可能影響到援助金的話,都記得要通知社署,因為蓄意提供假的資料或漏報資料來騙綜援或福利金,不單會喪失領取福利的資格,還可能會惹官非。騙綜援或其他資助,是犯了欺詐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4年。「社會保障科」轄下的「特別調查組」會調查涉嫌欺詐的個案,還會計算及追收多發放的金錢。

也有一些優惠是「人人有份」的。年滿65歲的老友記,可以申請「長者咭」,不同機構和部門,都會為持有「長者咭」的老友記提供優惠、折扣或優先服務。如果大家想申請或知道優惠詳情,可以到社會福利署的網頁看看。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講到這裡,多謝大家收聽。

告別人生

訂立遺囑及遺產分配

歡迎收聽「長者法網智多聲」。「長者三寶」,即持久授權書、遺囑和預設醫療指示之中,相信大家最常聽到的就是遺囑,亦即是「平安紙」。這一節我們會為大家說一下遺產承辦和遺囑。

一般來說,您可以決定自己的財產怎樣分配和留給誰,好像是留給親人、朋友或慈善機構等,只要在平安紙上寫清楚就可以了。平安紙可以說是您跟家人傳達的最後訊息,這樣重要,訂立之前,最好還是先諮詢律師。

任何年滿18歲而又精神健全的人,都可以訂立平安紙。平安紙必須要白紙黑字寫下來,您要在兩名見證人同時在場之下,在他們面前,在平安紙上簽名。兩名見證人之後亦必須在您面前,在平安紙上簽名。平安紙最好先寫上日期,然後再簽名。要留意了,兩位見證人,不可以是您的遺產受益人或他們的配偶,否則他們將來便拿不到您的遺產。

您可以在平安紙上,指定一至四個可靠的人,擔任您的遺產代理人,他們會代理您的財產,直至管理及分發工作完成為止。遺產代理人可以同時是您的遺產受益人,但記得要寫清楚。

如果訂立平安紙之後想更改,可以用同樣的方法,再訂立一份新的平安紙,記得寫明原本那一份已經取消了。

在考慮怎樣寫平安紙之前,有某些事您可能要先想清楚。舉例說,如果遺產受益人還未夠18 歲,您可以在平安紙寫明,等他到了某個年紀,才可以繼承遺產,期間遺產代理人會代為托管這筆遺產。如果遺產受益人因為殘疾不能夠照顧自己,您也可以在平安紙上委任信託人,代為管理他繼承到的那一筆財產。除了如何分配遺產之外,平安紙亦可以交代您想如何安排身後事。

若您年事已高、曾經中風、患有老人癡呆症、或患有其他可能影響您精神狀況的重病,記得要在訂立平安紙之前,先找醫生檢查和紀錄您的精神狀況,以免日後家人說您訂立平安紙時精神錯亂,要求法庭推翻您的平安紙。

訂好平安紙以後,記得要放好,還要告訴遺產代理人平安紙放在哪裡。

如果沒有訂立平安紙又如何呢?根據法例,您的親人可以有不同優先次序,申請成為您的遺產代理人,代理您的財產,直至管理及分發工作完成為止。

在扣除您的債務、稅項、葬禮及法律等費用以後,您的財產會根據法律,按次序分配。在一般情況之下,在生的配偶和子女,會優先分得您的財產。如果您只留下丈夫或妻子、沒有子孫;或是有子孫在生,但配偶已經過身;甚至是有私生子女,又或是在1971年10月7日之前納了妾侍,不同的情況,分配財產的方法都不同。如果想知道更多,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這一節就說到這裡,謝謝大家收聽。

身後事的安排

有人認為,紅白二事是人生最重要的事,我們知道很多時髦的老友記,已經預早為自己的身後事打點,所以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說一下安排身後事。

在舉行任何安葬儀式之前,死者的家屬或朋友,必須要先為死者領取死亡登記記項核證副本,亦即死亡證。

在香港,現時最普遍的遺體處理方式,就是火葬。政府轄下有六個火葬場,食物環境衛生署的火葬預約聯合辦事處會處理火葬申請。

安置靈灰方面,市民一般都會選擇放在骨灰龕位。所有靈灰安置所都必須得到食環署批准才可以經營。如果您選擇的私人靈灰安置所沒有獲食環署發牌,就要留意了。因為靈灰安置所如果不符合法例或租賃條件,政府可以不批准它們再運作。如果您已經向這些無牌安置所付錢,法律上會視為是訂立了普通合約協議,要打官司才可以追討賠償。為了保障公眾利益,政府正制訂《私營骨灰龕條例》新法例,而在新法例實施之前,選擇靈灰安置所時,要留意它們是否符合所有法律和政府要求,簽約或付錢之前,最好跟負責人搞清楚,安置所一旦結業,會如何賠償。

相比火葬,土葬要花費的錢就比較多。食環署轄下有四個公眾墳場,香港一些宗教和其他團體,亦有經營私營墳場。公眾墳場的骨殖,必須在埋葬六年之後撿拾。

近年政府提倡一些新的處理靈灰方式,其中一種是將骨灰撒在政府管理的八個紀念花園。另一種被視為較環保的方式,就是海上撒灰。公眾可以將靈灰撒在本港三個指定海域之內。有關所有殮葬儀式的詳細資料,大家可以參考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或到食環署網頁看看。

如果想將遺體運到香港以外的地方殮葬也可以的,只要先在死亡登記處申請許可證,以及獲得該地點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批准,就可以自費安排運走遺體。

不要以為過身以後,只剩下一副臭皮囊,其實死後也可以做善事的。香港有不少病人都在等待器官移植,捐贈器官就可以為他們帶來重生的希望。大家可以到衛生署設立的器官捐贈登記網站,或填寫器官捐贈卡,登記捐贈器官,同時告訴家人您的意願,因為過身之後,還要獲得家屬同意,醫護人員才可以取走器官。器官捐贈並沒有絕對的年齡限制,好像是眼角膜,80歲以下的都可以使用,皮膚捐贈就更是多少歲也可以。

除了我們的網頁,食環署的網頁也備有「辦理身後事須知」小冊子,可以讓大家多點了解如何辦理身後事。希望這一節的資訊可以幫到大家吧。拜拜。

人壽保險

說到購買保險,相信很多人第一時間都會想起人壽保險。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說說人壽保險保甚麼,購買時有甚麼要注意。

人壽保險是保險公司與投保人訂立的合約,一旦投保人過身,保險公司就會根據仍然生效的保單,向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特定金額。人壽保險亦可以附加其他保障項目,例如危疾或傷殘保險,亦可以有儲蓄成份。投保人需要定期付保費,好像是每個月、每季或每年支付。

香港有很多種類的人壽保險,例如定期壽險、終身壽險、儲蓄壽險、投資相連計劃、傷殘保障計劃和危疾保險等等。

與醫療保險一樣,人壽保險的保單,都會列明特定的不保事項,所以投保人一定要留意保單的條款和細則,了解一下有甚麼是不保的,亦要留意賠償限額。不保事項一些常見例子,包括重大失實陳述、自殺、欠交保費、參與危險活動等等。

如果想知道各種壽險的特點,以及還有甚麼常見的不保事項,可以到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參考,想再詳細了解,就要看清楚人壽保險公司提供的壽險內容了。

購買人壽保險之前,有很多東西要考慮的,好像是要衡量個人財政需要、目前是否有購買其他保險、保單合約期的長度、您可以負擔多少保費、以及保單有多少賠償、賠償種類等,還要看看如果退保或提早取回保費是否要罰款。如果經紀遊說您「轉保」,有甚麼潛在風險呢?

即使買了壽險,還有機會改變主意的,因為客戶會有冷靜期,可以在指定時限內,撤銷保單和取回保費。我們在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列出一些購買壽險要注意的事,供大家參考。

無論購買甚麼保險,保險合約是建基於信任,投保人有責任向保險公司披露所有實情和交代所有資料,讓保險公司可以準確地評估風險,保險公司亦相信保單持有人會這樣做,這叫「至誠原則」。如果資料不齊全或有錯,又或是保單持有人沒有遵守保單條款,保單就可能無效了。

保險公司核保期間,如果懷疑投保人違反至誠原則,就有可能惹起爭議。這個情況下,投保人可以翻查保單是否包含「不可爭議條款」,即列明如漏報事實不涉及欺詐,只要投保人還在生,保險公司便不能在保單生效一段指定時間之後,例如保單生效兩年之後,才表示拒絕承保。不可爭議條款可以保障消費者,以免保險公司以受保人違反至誠原則為理由,逃避賠償責任。

除了人壽保險,醫療保險也是很常見的保險,我們在長者社區法網也有介紹,有興趣的老友記,可以到我們網頁了解。多謝大家收聽。

健康與護理

享用公共醫療服務的資格和權利

醫療程序:徵求同意與拒絶治療

又來到「長者法網智多聲」的時間了,這一節我們會跟大家說一下,在醫療程序中,醫生要怎樣徵求病人的同意,病人又是否可以拒絕治療。

醫生在醫治病人或展開醫療程序之前,要先得到病人的同意。香港醫務委員會制訂了《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裡面解釋了甚麼是「徵求同意」。

守則提到,醫生要視乎治療的嚴重程度來徵求病人同意,例如最輕微的治療,可以根據病人看醫生時的表現,理解他是否同意接受治療;而涉及重大手術、入侵性程序或高風險的治療,就必須得到病人清晰而且明確的同意。更重要的手術,就更加要以書面方式表達同意。

那是否只要病人說好就是同意呢?不是的。守則寫明,醫生要向病人正確解釋建議治療的性質、成效和風險,並且為病人提供其他治療選擇。病人要正確地理解治療的性質和影響,然後自願表示同意。如果醫生給予的意見不全面,或病人和家屬聽完醫生解釋之後,沒有足夠合理的時間考慮就要做決定,那麼即使病人同意,都會變成無效。

當然,病人要有能力理解醫生提供的資料,以及有能力做決定,才可以在知情之下同意。如果病人是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例如他患有精神病、痴呆或弱智,就可能要由監護人代為同意。

一旦病人沒有清晰表示同意,或沒有完全同意在治療過程中,讓醫生接觸他的身體,任何涉及接觸病人身體的治療或療程,都可以被視為侵權或襲擊的表面證據。即使病人同意接受治療,但如果他獲得的建議不夠全面或不符合要求,他都可以控告醫生侵權,要求賠償。

除了同意之外,病人亦有權拒絕治療。任何拒絕治療的指示,必須要清晰而明確,而且病人是自願作出這個決定。其中一種拒絕治療的方式,就是預設醫療指示了,如果想知道更多,可以到長者社區法網看看。

無論病人同意或是拒絕接受治療,如果醫生在治療期間疏忽犯錯,導致病人受傷害,他就要因為疏忽而負上法律責任。長者社區法網亦有詳細介紹甚麼是醫療疏忽。另外,受害的病人亦可以向醫務委員會投訴,醫委會可以展開調查和聆訊,並且判罰專業失當的註冊醫生。不過,醫委會不可以賠償給受害病人,所以,如果病人要求有金錢上的補償,就要向法院提出申索了。這一節就講到這裡,多謝大家收聽。

照顧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長者:監護人或受託監管人?

醫療疏忽

香港的醫療服務水平普遍都很高,不過,即使醫護人員有多訓練有素和專業,有時也難免會在治療過程中出錯。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跟大家談談醫療疏忽。

甚麼是醫療疏忽呢?醫護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低於認可水平,沒有做應該做的、或做了不應該做的,而導致病人受傷或死亡,就是專業疏忽,亦即醫療疏忽。如果病人因此而受害,就可以以醫療疏忽為理由,要求賠償。

要留意,如果純粹因為醫生沒有把您醫治好,或接受治療之後出現不良反應,就要控告醫護人員或機構醫療疏忽,這種想法便不太對了。

法庭在處理醫療疏忽申索個案時,要考慮的事項是很多和很複雜的,例如,怎樣才是「達致合標準的護理水平」呢?執業醫生的表現如何?還有醫學報告等。法庭要考慮所有證據,才可以裁定是否有醫療疏忽;病人亦要證明,是因為專業醫護人員的表現太差,所以才出現不理想的醫療效果,這叫「因果關係」,一般都要由專家證人作證。要證明存在「因果關係」,亦是醫療疏忽申索最難的部分。

控告醫護人員或機構醫療疏忽,要有甚麼理由呢?如果醫生處方了錯誤藥物導致您受害、您有骨折但醫生發現不到、在醫院留醫時受感染、康復的時間較醫生預期的長、麻醉之後仍然清醒、絕育或結紮手術失敗、手術出錯導致身體受永久傷害、失去工作能力或自我照顧能力等,這些都可能是理由。

由於每件案件也不同,所以很難說這宗案件可以賠到多少錢,那一宗又可以賠得多少。一般情況下,法庭在決定賠償金額時,會考慮很多因素,好像是病人因為醫療疏忽花費了多少錢、他承受了多少痛楚和苦難、因為醫療疏忽而損失了多少錢等。

在採取法律行動之前,我們建議大家先向有關的醫護人員和醫療機構發投訴信,看看他們有何回應,再決定是否告上法庭。由於涉及醫療疏忽的官司,一般都很複雜,所以最好還是請專門處理醫療疏忽申索的律師幫忙。如果負擔不起律師費,就可以考慮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香港律師會亦設立了免費法律諮詢熱線,但千萬不要找索償代理呀。有關法律援助,大家可以到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找到詳情。至於想知道多一點醫療疏忽的資訊,也可以參考我們的網頁。謝謝大家收聽。

醫療保險

香港很多市民都有購買保險,其中一種較多人購買的,就是醫療保險。這一節「長者法網智多聲」,就為大家說一下醫療保險。

簡單來說,醫療保險的保單,是投保人和保險公司訂立的書面合約,投保人因為患病或意外而要付醫療費的話,醫療保險就可以分擔這些開支。不過,並非所有醫療服務和開支,醫療保險都會承包的,保單一般都會列明受保範圍和不保事項,亦設有賠償上限,每項受保的事,只會賠償至某一個限額,通常保單都有列明,所以投保人最重要是在購買保險之前,小心看清楚保單的細則。

保險合約是建基於信任,保險公司相信保單持有人,投單時會如實提供準確的資料,讓保險公司可以合理和全面地評估風險,這叫「至誠原則」。如果投保人沒有披露重要事實,影響了保險公司的評估,將來保險公司可以撤銷保單或拒絕賠償。值得留意的是,大部分涉及沒有披露事實的糾紛,都和投保人的病歷有關。而其他資料,例如投保人以往的索償紀錄、平均離港時間、吸煙和飲酒習慣、甚至是交通違規紀錄和職業,即使跟投保人當時所患的病症一點關係也沒有,但有可能影響保險公司釐訂保費和評估風險、而又沒有交代的話,保險公司也有權拒絕賠償。如果您不肯定哪些資料重要,就最好全部都交代清楚了。

買了保險之後,萬一索償被拒絕,可以怎樣做呢?首先,您要了解保險公司為甚麼拒絕賠償。看清楚所有文件,如果發現是醫療帳單出錯,就要請醫生更正,如果保險公司不肯賠償某些療程的開支,就要請醫生寫一封信,證明您接受的療程是必須的。您可以寫信給保險公司,反對它不肯賠償的決定,信內要寫清楚您的姓名、個人資料、為何被拒絕賠償、您認為為甚麼應該獲得賠償等。很多保險公司在拒絕賠償之後,都容許客人在特定時間之內提出反對,所以您要把握時間,保險公司的人找您,最好就立刻回覆了。如果解決不了,您亦可以考慮向獨立的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投訴,甚至是訴諸仲裁或訴訟。如果有任何疑問,可以問問律師。

我們在長者社區法網文字版,列出了一些購買醫療保險要注意的事,大家可以慢慢看,另外,我們也有為大家說一下人壽保險,歡迎各位到長者社區法網了解。拜拜。

安老院舍護理

歡迎收聽「長者法網智多聲」。香港不少老人家都住在安老院舍,為了好好保障這群老友記,營運安老院舍一定要依足法例。這一節就讓我們大約跟大家說一下。

在香港,一個地方如果慣常有超過五個年滿60歲的人士住在那裡,並且獲得照顧,提供服務的這個地方,就是安老院舍,要受到《安老院條例》規管。安老院舍無論是由私人機構或非官方組織營運,都要先獲得政府發出「安老院牌照」,才可以運作。院舍的服務質素,好像是院舍面積、人手、防火設備、安老院位置、設計、供暖、照明、以至通風等等,亦必須符合法例列明的最低法定標準。

安老院舍還要時刻保持水準,如果未能符合要求,社署署長可以吊銷或暫時撤銷其牌照,甚至拒絕續牌。社署會不時巡查安老院舍,如果發現違規或任何潛在危險,就會要求院舍盡快補救,甚至下令停業。

至於《安老院實務守則》,就可以確保持牌的安老院舍,為老友記提供安全又衛生的居住環境。好像是安全及防火、家具及設備、管理、安老院員工、保健及照顧服務、感染控制、營養及膳食、清潔及衛生設備和社交照顧等等,通通都要符合守則的要求。 同樣,社署巡查安老院舍時,如果發現有不妥的地方,就會要求院舍糾正,亦會向違規的安老院舍發勸喻信或警告信,必要時還會提出檢控。

當然,單靠社署巡查未必足夠。安老院舍的住客、他們的家人、護理員或關注團體,都可以幫忙監察安老院舍,如果有任何疑問、意見甚至投訴,可以致電社署熱線。

如果老友記在安老院舍被虐待,記得不要啞忍,應該立即通知社署的「安老院牌照事務處」,由他們調查。如果想知道多些虐老的資訊,亦可以參考我們的網站。

那麼如果在院舍內受傷,例如滑倒、跌倒,或因為院舍疏忽照顧而受傷,甚至被其他院友打傷,又可以怎樣做?如果證明到有人受傷,完全或部分是因為另一人或代理人失誤,傷者就可以採取法律行動,就人身傷害索償。不過,這些案件一般都很複雜,如果遇到這類情況,老友記就最好向有經驗的律師諮詢意見才行動。有關安老院舍護理就說到這裡。拜拜。